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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铜梁:同桌饮酒后驾车 “好兄弟”双双被查

发布时间:2025-04-22 点此:1036次

赴宴团聚,不免推杯换盏,但酒过三巡后,还抱着侥幸心理一起酒后驾车,可便是害“友”又害己了。近来,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查办一对因酒驾而“有案同判”的“难兄难弟”。
当晚,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辖区广龙路展开酒驾醉驾会集夜查举动时,两名摩托车驾驭人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留意。二人一前一后行进着,在看见前方闪耀的警灯时,一人拧紧油门欲加快经过设置的卡口,一人拐上人行道企图逃避查看。
执勤民警辅警敏捷反响,当即布控查缉,成功将驾驭人侯某某和姚某某阻拦,并对二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驭人侯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成果显现为63mg/100ml,到达喝酒后驾驭机动车规范;驾驭人姚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成果显现为9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驭机动车。
经问询,侯某某和姚某某是朋友,当晚受一起朋友约请,团聚在铜梁区迎春东街某地同桌喝酒。集会完毕后,二人均抱着侥幸心理各自驾驭摩托车回家,谁知没行进多远就被民警抄获。民警依据相关法令,对侯某某喝酒后驾驭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驭证6个月的处分。姚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驭机动车,等候他的也将是法令的惩办。
警方提示:朋友集会小酌几杯是再往常不过的事,但一定要时间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而且要和家人朋友互相监督,严格遵守,一起保护杰出的道路交通环境。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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